廊坊万寿园公墓安葬须知
2018-08-10 11:01:55
万寿园公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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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葬须知:
一、预约登记
1、提前一个月办理刻碑等业务。
2、确定是否需要墓穴装饰品、随葬用品。
二、安葬
安葬准备
1、准备好安葬用品(一米见方红布(一个盒一块)、不倒婆或不倒公、等。如果在我园购买了随葬用品,凭单据至我园安葬处领取)
2、凭骨灰寄存单领取骨灰盒(如果骨灰盒寄存在我园)
3、凭墓穴证书、进行安葬。
4、骨灰安葬完毕,视为客户对墓穴工程质量验收合格,对于二次合葬的最终验收,以第一次安葬完毕为准。
5、在墓穴上私自安装附件,放置贵重物品,如有遗失或损坏,我园概不负责。
6、每年清明节期间我园不给予安葬。(3月10日-4月15日)
本园禁止燃放鞭炮,否则危及他人人身安全,由客户自己承担,禁止焚烧纸质品,特殊原因请借桶,否则,损坏自己和他人墓穴,由客户承担经济赔偿